
中访网数据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益方生物”)近日发布《总经理工作制度》(草案),该制度将在公司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后正式生效。制度核心明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行为规范及内部决策流程。
核心决策方面,制度规定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及年度经营计划,并拥有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等职权。在总经理不能履职时,由指定副总经理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职权。同时,制度建立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作为主要决策形式,包括经理级会议和临时会议,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会议决议具有执行力。
关键行为规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禁止侵占公司资产、进行利益冲突交易、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等行为,并明确了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形(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市场禁入等)。制度还规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定期报告义务,需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经营、财务及重大合同执行等情况。
在绩效与约束机制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其薪酬激励应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若因违反规定或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该制度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哈尔滨股票配资公司,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符合《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为益方生物未来在香港资本市场稳健运营奠定内部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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